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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常年不回家 妻子获家务补偿15万元 被《民法典》唤醒的家务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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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1日,北仑区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起离婚案,值得一看。北仑一名丈夫长期不回家并且重婚,在他起诉离婚后,其妻向其提出了15万元的离婚损害赔偿和20万元经济补偿。考虑妻子对家庭付出较多、承担子女抚育义务较多,最后法院判决丈夫补偿妻子15万元,赔偿5万元。
作者 胡珊 李虹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宁波通讯》 2021年第22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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