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6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马拉喀什签署的《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同时声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马拉喀什条约》,并依据该条约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将该条规定的版权例外限于市场中无法从商业渠道以合理条件为受益人获得特定无障碍格式的作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年第7期1328-1335,共8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