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晋卫恒《四体书势》在秦书“八体”,新莽“六书”和石经“三字”的基础上提炼出“四体”,是着眼于字学和书学的双重观照。卫恒在蔡邕《篆势》和崔瑗《草书势》的基础上撰成《字势》和《隶势》,同时以“四体书势”命名和绾结全篇的做法,确立了“体”“势”在书法理论史上的地位。魏晋以降,书法形成钟、卫二派,钟派通过王羲之的传承而大盛,终成中国书法史的主流,卫派则匿迹于历史烟尘之中。个中原因,即卫氏书派因秉持古文传统而“重形”,终不敌书法艺术日趋内化、与人文结合而成为“心学”的历史大潮。书论领域中从汉代以“法象”为中心,到魏晋以“体势”为中心,再到唐代以来形成的以“笔法”为中心的概念体系的嬗变,生动地展现了晋唐之际书法艺术观念的生成和书法进一步人文化的发展轨迹。
出处
《文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115-128,共14页
Literature & Ar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