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监督已成为大数据时代权力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种新形态。建立健全数字监督体系,是政府实现数字空间的秩序规制和算法监管、借助数字技术赋能权力制约监督的必然选择,它对大数据权力配置与制衡、数字红利分享、数字化民主发展等方面起着方向标的指引作用。囿于数字技术嵌入的脆弱性和数字权力生产的垄断性等因素,数字监督还面临多重治理风险,因而强化政府在数字领域导向作用的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其在数字资本依赖、数字权力异化、数字鸿沟分化、数字主体失范等方面的规制效能,做出数字技术向善的政治选择。
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59-68,共10页
E-Governme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技术治理的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BZZ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