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股权激励作为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成为越来越多上市公司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选择,随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不断丰富,相关股权激励的管理办法也在不断完善,为了规范其会计处理,在2006年后会计准则通过准则解释的形式不断进行补充和修正。其中在2010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以下称准则解释)对涉及企业集团内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做了补充规定,本文就此解释结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探讨。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92-95,共4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