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动态监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指示:“健全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如何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评估监管,保证学前教育的数量和质量,让更多幼儿享受公平而优质的学前教育,应是我市、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深入研究并努力达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