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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流水1个亿,获“利”仅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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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该在家享受幸福生活,全职妈妈却听从好友指点刷单“赚钱”,租借家人和朋友的银行卡用于刷单。短短一年多的时间,总计进账1万元,但所涉流水竟超过1亿元。10月13日,经湖南省新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伍某梅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21年第11期39-40,共2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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