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法治建设主体来看,律师是国家法律职业共同体中重要成员之―。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和成果,直接体现一个国家法治建设发展的程度。在一个国家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不能缺少法官、检察官和警察,也不能缺少律师。尽管检察官与律师角色定位和具体的职责分工不同,但两者都是社会法治工作队伍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换言之,检察机关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与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联系紧密,从某种角度上讲,律师是检察机关工作的一面“镜子”,通过律师的执业行为,能够发现并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问题,对于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检察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在诉讼中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既要相互信任、平等交流,又要依法规范、相互监督。本案通过立案监督,有效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同时注重社会矛盾化解,探索建立检察官律师良性互动联动机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出处
《公诉人》
2021年第11期61-64,共4页
Prosec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