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台经济是双边市场并且具有网络交叉外部性,这两大特征冲击了传统的反垄断分析路径,主要体现在以价格和行为主义为基础的反垄断分析的失灵。平台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反垄断监管的价值取向有明显变化,从包容审慎迈向强监管。在平台经济领域,既要警惕包容审慎价值导向下的“放任不管”,也要警惕强监管价值取向下的“一管就死”。在强监管时代,反垄断执法更应保持谦抑性,保持反垄断法多元目标的统一。平台经济领域的监管需要有法可依:首先,应当完善平台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其次,一定程度的平台自治对于反垄断监管也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
张骏
时玉欣
Zhang Jun;Shiyuxin
出处
《海峡法学》
2021年第4期72-79,共8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规制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7BFX1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