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际上形成了以美国提倡数据自由流动和欧盟强调数据安全流动为代表的数据跨境流动治理范式。我国秉承“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的基本立场,在保护个人隐私、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数据自由流动,积极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1期78-79,共2页
Youth Journalist
基金
中国人权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项目“中国民法典编纂与人权保护”(编号:CSHRS2020-20YB)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青年学者研究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合同法保障”(编号:2020MFXH01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