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既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实施以来就一直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居民最基本的住房需求、保障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国家治理》
2021年第45期43-48,共6页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