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法官、检察官(简称“两官”)履职监督是强化人大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我省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官”履职监督始于2015年。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开全省先河,在学习外省经验的基础上,于2015年6月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其后,湘西自治州、郴州、衡阳、岳阳、益阳等地人大常委会纷纷跟进。经过6年的探索和实践,经历了模仿、探索和逐步完善的几个阶段,形成了履职评议、履职报告、履职档案等多种具体模式。
出处
《人民之友》
2021年第12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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