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意向性情感”是马利坦美学思想中的“枢纽”,其内涵复杂多变,向来令论者难窥堂奥。概言之,“意向性情感”主要呈现出三大面向:首先,它是“诗性直觉”对艺术质料进行赋义的形式;其次,是“诗性直觉”进行认识和创造活动的同构性媒介;最后,是确认“诗性直觉”存在的证据。三者在逻辑上相互支撑:形式是媒介的存在模式,而媒介是证据的显现条件。然而,在马利坦的体系内部亦有诸多张力,正是这些疑难造成了“意向性情感”在概念上的暧昧不清:第一,“意向性情感”与“诗性直觉”的因果关系遭遇了误置,其同构异质的事实没有得到重视;第二,马利坦在论证上力图摆脱作为前提的纯粹信仰,但最终却寄托于类信仰的主观体验,这与他“新托马斯主义者”的调和立场密切相关。
出处
《艺苑》
2021年第5期13-19,共7页
FORUM OF 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