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注形式(一)本期刊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形式,全文连续编号。注释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表示,注码标注于引文结束后的标点符号右上方。(二)文章所有注释采用完整体例,引用相同文献不采用“同注……”“参见注……”“同上注”的形式。(三)间接引用须注明“参见”;作者未找到原始文献并予以核实,转引自他人文献的,应标注“转引自”。(四)同一注释里包含多条同类文献的,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分号隔开。
出处
《湖湘法学评论》
2021年第1期159-160,共2页
HUXIANG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