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9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海关总署缉私局、中国海警局执法部在浙江宁波联合举办了“走私洗钱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上,检、法、缉私及海警部门的业务人员围绕走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范围界定、自洗钱行为的认定标准、间接走私和走私共犯与洗钱罪的关系等涉走私洗钱犯罪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全面的经验交流和理论探讨。为准确理解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犯罪新的立法规定,促进涉走私洗钱犯罪深入研究,本刊特选登6篇稿件以飨读者。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供讨论与争鸣。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22期3-7,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