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病众筹"是互联网时代民间互助的一种创新发展,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管理漏洞、机会主义盛行等使其陷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而乱象丛生。选择非营利组织方式运营"大病众筹"无助于解决上述问题。只有建立长效机制,即诉诸法治。"大病众筹"其公益与商业互动的模式催生出网络时代的一种新型法律关系,因此类推适用的排除使得创设新的法律规则成为必然。在确定"大病众筹"平台的"共益企业"属性的前提下,针对其当前存在的三大现实问题,从兼顾公益与商业的角度出发,文章提出确立"筹前防范—筹中控制—筹后监督"的全流程规制"大病众筹"规则体系。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260-265,共6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一般课题(2020Y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