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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诚实而不幸”的人重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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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8日,深圳市民呼女士收到了来自深圳市中级法院的个人破产清算裁定书,这意味着呼女士成为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位法律意义上的“破产人”。全国首位“破产人”诞生47岁的呼女士在2014年成立了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因培训机构所在的商场倒闭,培训机构也不得不关闭,导致呼女士负债480多万元。
作者 房佳佳
机构地区 方圆
出处 《方圆》 2021年第23期56-59,共4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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