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针对国营金融事业人员收入过高的现状进行了“限薪”。国民政府的“限薪”经历了由“袒护”到明确限制阶段。针对国民政府“限薪”举措,国营金融事业人员进行了系列抗争。通过对国民政府限薪的考察,发现所谓的“限薪”不过是缘木求鱼:首先,南京国民政府战后坚持内战,消耗大量物资,导致生产严重不足,影响下游分配,致使无薪可限;其次,国营金融事业人员收入分配具有垄断性和市场性,国民政府“限薪”令既不能消除金融事业的垄断亦无法改变市场规律;第三,通货膨胀时的“限薪”对象应是国营事业特权群体而非普通职工。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88-98,共11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南京国民政府国营金融邮电事业人员收入问题研究”(14BZS107)
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建党100周年研究专项”(CCNU21A0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