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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数据处理者上市需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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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国家拟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按照数据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和重要程度,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国家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对核心数据实行严格保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数据分类分级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作者 王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网信军民融合》 2021年第11期22-23,共2页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on Cyber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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