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倡导绿色发展的背景下,环境规制是企业投资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尤其是对高污染企业而言。本文基于2016—2020年上市公司研发创新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检验了《环境保护税法》对高污染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显著降低了高污染企业的研发创新投入,环境合法性压力在其中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本文不支持"波特假说",研究结论为政府如何兼顾控制环境污染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供了一定参考。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3期66-68,81,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