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权力内容与边界的明晰是现代职业教育治理实施的重要前提。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对政府的职业教育治理权力重新进行了划分调整。通过将其与1996年《职业教育法》比较发现,政府职业教育治理权力演变体现出一定的规律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纵向的权力关系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到地方政府“分权治理”,政府与社会主体间的横向权力关系由政府“全面管理”到社会主体“多元共治”,同时,政府职业教育治理权力演变遵循着一定的内在逻辑,主要体现在权力转移的内容、方式及路径等维度。政府职业教育治理权力转移的衍生价值体现为:促进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形成、提高职业教育治理成效,价值的实现离不开政府权力清单的建立健全、企业权利保障措施的实施、职业学校内部管理措施的完善等逻辑前提。
作者
张成涛
张晓敏
Zhang Chengtao;Zhang Xiaomin
出处
《职教论坛》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18-25,共8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的制度逻辑研究”(编号:CJA180258),主持人:孙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