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提出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大区各建一个生物制品研究所,专事研制疫苗、血清抗毒素等防疫制品。1949年5月,人民解放军接管了中央防疫处上海分处、善后救济事业保管委员会制药公司筹备处生物学试验所、上海市卫生试验所,同年9月成立华东人民制药公司上海生物制品厂,即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的前身。
出处
《国际生物制品学杂志》
CAS
2021年第6期I0003-I0004,共2页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ologic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