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世界,腐败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外逃腐败资产的非法处分流转便成为一个不得不直面的问题.对于腐败资产的追回,难以用统一的刑事标准来予以规制,国际刑事合作的难度较大,腐败资产追回率也较低.在此情况下,公法私法化即用民事手段追索外逃腐败资产无疑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探索.在外逃腐败资产民事追索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用国际私法的视角审思法院的识别问题、跨国之诉中的法律选择问题以及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运用及完善,从而为我国通过跨国之诉以及国内涉外民事诉讼追索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路.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11年第1期195-209,共15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