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2007年7月11日之(EC)864/2007号条例关于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罗马公约Ⅱ)欧洲议会、欧洲联盟理事会,注意到《建立欧共体条约》,特别是其第61(c)条和第67条,注意到欧洲委员会的建议案,注意到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①,依据《建立欧共体条约》第251条规定之程序,在2007年6月25日调解委员会达成之联合文本的基础上②。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8年第1期563-580,共18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