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4年以来我国债券违约逐步出现,原有的刚性兑付也逐步被打破。在债券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债券违约又出现了国企违约增多这一新情况。学界通过从债券市场化的必要性和违约刚兑带来的弊端进行双向分析,得出必须要坚持债券市场化这一道路,但是我们也不得不考虑违约刚兑背后所蕴含的利益和我国的阶段性特征。在经济转型遇到瓶颈期的当下,为了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维护政府信用,我们必须稳步推进债券市场化,而不能一蹴而就。在坚持市场化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层面提升治理能力和合规能力、统一标准和区分对待相结合来处理各类债券,以及发挥受托管理人作用来前移债券违约风险等方式,来完善我国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作者
虞李辉
胡婕莹
Yu Lihui;Hu Jieying
出处
《新金融》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14-20,共7页
New Finance
基金
201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证券错误交易处理机制研究”(17YJC820053)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