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责任之间的冲突作为法律规范冲突的延伸,其认定和归结是一个社会评价的过程,通过法律责任,实现立法的目的,体现法律权威,进行社会控制,保持社会平衡,维护社会公正。因此,我们在解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行刑责任冲突的问题时,不能仅仅将思考方向局限于规范意义上责任的适用,除此之外,还应综合考量每个责任承担背后所欲体现出的整体法律秩序。以检察机关提起的421个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例为研究样本,对当前司法裁判实践中行刑责任的冲突及排除方案进行总结和检视,同时以法律融贯主义作为一个分析框架,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行刑责任冲突解决的标准进行构建,在实体上结合规范意义的客观层面和价值意义的主观层面展开讨论,在程序上则区分不同的阶段划分责任,从而推动依法行政和生态司法的实现。
出处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CAS
2021年第6期32-40,共9页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