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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时如何认定出资额权属?咨询:我女儿小戴与林某结婚准备购置新房。我向女儿转账25万元,并在微信群里面告知女儿女婿:“25万已打到你们的银行卡,你们查一下收没收到。”林某的父母向林某的账户转账45万元,并备注有“购房款”字样。女儿女婿随后购买了一套房,登记在二人名下。最近,女儿女婿闹起了离婚,并对房产的分割主要是各自父母赠与的两笔购房款的归属产生了争议。女婿林某认为自己父母赠与的45万元购房款是对其一人的赠与,而女儿小戴不认可这种说法,认为该房产应当由他们夫妻均等分割。
作者 潘家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宁夏人大》 2021年第11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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