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商业特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检察监督的几点思考(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二)特许经营合同效力的认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有相当一部分是主张合同无效提起仲裁或诉讼,请求撤销合同的。民法尊重意思自治,在通常情况下,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就产生效力。特许经营合同虽属特殊类型的合同,但同样也属于《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生效应当具备《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21年第4期36-37,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