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轻循环油是一种原油生产的中间循环物料,其进口报关归为非应税产品,企业完成税务备案后可免征消费税。近年来,受暴利驱使,部分企业以轻循环油名义变相进口柴油,借此偷逃消费税,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并严重冲击成品油正常流通秩序。轻循环油不同于柴油、汽油等成品油,其属于柴油基础油的一种,经过加氢脱硫等工艺可加工成柴油,属于半成品油。目前,它并无对应的国家质量标准,在此种背景下,经营轻循环油,其中所涉及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颇有争议,这也是法律实务中亟需研究并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将通过介绍轻循环油的基本知识,对轻循环油经营过程中可能触及的犯罪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在法律实务中提供参考。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21年第6期36-39,共4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