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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防治与被害预防研究—— 以广东省仁化县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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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的出现,各地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民政部之前将农村留守儿童的范围界定为“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2016年2月,民政部将留守儿童重新界定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21年第5期58-61,共4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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