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后勤服务性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主要业务是为上市公司的职工家属提供生活物资零售服务,属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实际经营中,A公司采用"奖励积分"的形式促销,在稳定客户和增加营收方面收效显著。然而,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由于"奖励积分"属于准则中规定的合同中的可变对价,存在客户使用奖励积分抵减其商品款,直接兑换商品,或在与A公司合作其他商家处兑换商品或享受服务等三种具体情形。
出处
《冶金财会》
2021年第12期31-33,37,共4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