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事了7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当过部门领导,也当过具体办案人员,对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挥了一些作用,虽然已经离开最高检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岗位20多年了,但是对民事检察工作始终念念不忘。看到民事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我由衷地感到高兴。”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这番肺腑之言。在采访中,他回顾了民事检察监督理念的变迁,对民事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发展提出建议。
出处
《人民检察》
2021年第21期72-7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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