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各级检察机关应加强对案例工作的重视,注重培养案例“精办”“精选”“精编”意识;推动检察人员形成案例应用的“检察自觉”,重视推进指导性案例在检察法律文书中作为论证和说理依据,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制度等,积极推进案例的应用;加强编选案例的针对性、及时性、普遍性,推进检察案例库建设,以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促进案例的应用。
出处
《人民检察》
2021年第21期165-168,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