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传统的个体(unit)观念向现代的个人(individual)观念的转变,是社会现代转型的关键。在传统权利观念里,只有作为道德主体和身份等级关系载体的人,并没有作为权利主体和社会组织基本单元的“个人”。现代社会的形成与个人观念的建构同步,个人观念要素的发展与成长,意味着人从道德伦常关系和各种有机的社会联系中解放出来,成为权利主体,社会组织被视为由一个个“个人”组成的观念,社会治理转型就孕育于个人观念的重构之中。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42-50,共9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