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益贫被视为合作社的应然价值。本文通过实地调研和实证分析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提高了农户的平均收入,但在降低村庄的贫困发生率和提高村庄贫困农户的收入方面益贫的应然价值不显著。研究还发现,除了“国家低保”以外,其它村级层面变量对贫困农户的收入皆没有显著影响,表明贫困农户由于“能力贫困”事实上很难主动对接和利用除了“国家低保”以外的外部资源。
出处
《农业与技术》
2022年第2期145-149,共5页
Agriculture and Technology
基金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相对贫困多维识别与长效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SKGH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