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逻辑建构(一)土地产权的本质是一种生产关系西方产权学说认为,土地产权是法律上对土地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这一理论更多涉及价值判断的成分,并未追溯到土地产权的概念本源。马克思通过"物质资料生产—社会分工—所有制—所有权"的逻辑考察线索,科学地揭示了土地产权的本质属性,即土地产权是生产力动态发展的结果,体现着经济权利在不同社会成员个体之间的分配,是与社会生产方式相符合并由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所决定的。
出处
《理论与当代》
2021年第6期32-34,共3页
Theory and Contempor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