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参政党的三个基本职能没有变,但内涵和要求都面临系统创新和升级。参政党履职要具备新思维,强化政治意识、全局意识、系统意识、主体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要切实提升参政合作共建能力、协商助推治理能力、专项民主监督能力、联系沟通协调能力、协力防范化解危机能力。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打造与治理共同体要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出处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34-43,共10页
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参政党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专项课题(编号:JSSYWT20200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