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租基本农田种树 法院判解除合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案情】2020年,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某村的李某与同村的陆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李某将其承包的约3亩责任田租给陆某,双方约定租金为每亩800元/年,租期至政府征用为止。陆某支付了租金并采购树苗组织人员栽种。后李某妻子因该土地为基本农田而反对并拔树,双方产生纠纷,陆某起诉至海门法院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苗木损失及栽种人工费用。
作者 周海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21年第12期67-6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