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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还能继续拥有“米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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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小米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14236号行政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查明后认为,诉争商标"米家mijia"与引证商标均含有"米家",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 蔡淑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发明与创新(大科技)》 2021年第11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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