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学-评是一个有机整体,教师不仅要会教学,也要会评价学生的学和自己的教。评价是教师应具备的一项专业能力,而教师的评价素养应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维度。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客观,也要合乎一定的伦理规范。从实践来看,教师在学生评价中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包括尊重学生的隐私权、自由表达权和平等对待权等权利,保护学生不受伤害,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伦理视域下的教师评价素养培育路径主要有:在教师教育中培育教师评价伦理素养;制定教师评价伦理规则;教师的自我修养。
出处
《教学与管理》
2022年第4期29-32,共4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基金
2020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教育治理视域下教育评估的伦理研究"(A201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