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务侵占罪作为经济类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原先的刑法对该罪规定的不足与缺陷逐渐显露出来,而且由于职务侵占罪自立改以来,仅有短短四十多年的时间,理论界一直存在着诸多分歧且无法达成共识。在司法实践活动中,也往往因现实案件的特异性、复杂性、多变性,使司法人员不能简单依照法条对该罪进行认定,经常发生在区分罪与非罪,特别是此罪与彼罪上发生混淆,更有甚者出现了明明是相类似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却被司法机关判处不同罪名的情况,这严重影响了司法效率、司法公正,削弱了司法权威。因此,本文以我国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规章为依据,旨在详细剖析职务侵占罪在进行认定时的各种疑难点,以及相关疑难案例问题,并对争论焦点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对该罪的刑法认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2年第4期138-1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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