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涵盖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以及整合优化后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理念于2000年在安吉生态县规划中首次提出,2013年被列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并于2015年纳入《环境保护法》和《国家安全法》实施,是我国正在推行的一项重要国家生态保护战略。
出处
《环境经济》
2021年第23期54-55,共2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