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元合作基层治理制度的良性运行需要公共性作为价值基础和内在支撑。公共性包含价值层面的公共精神和实践层面的公共参与双向维度。但在目前的基层社会治理中,却面临着集体意识薄弱、公共空间消弭、公共参与不足的公共性困境。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共性重构,不仅要在体系构筑上突出多元主体的主体性地位,在精神内涵上重构公共性的价值目标,还要在空间建构上增加社区公共领域供给。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1年第21期208-209,244,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金
江苏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共建共治共享视角下的江苏县域社会治理创新研究”(18ZZC002)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