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0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值班律师制度,并将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行为作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措施。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对值班律师提出了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的要求。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第1期120-121,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