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刑法》规定了68个适用死刑的罪名。之后,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减少了13个死刑适用罪名,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又减少了9个死刑适用罪名。至今,《刑法》共有46个死刑适用罪名目前,我国的基本死刑政策总体上是保留死刑但严格限制其适用之所以现阶段要保留死刑,一方面是由于现实中还存在极其严重的犯罪;另一方面是死刑制度的存在既有利于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也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价值观念,能够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支持,具有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心理需要的功能。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是指坚持少杀、防止错杀。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2年第3期40-43,共4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