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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与经纪公司解除合同,还能使用艺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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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甲是一名网红,乙是一家经纪公司。甲、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经纪合同,双方约定:甲成为乙的签约网红,乙配置专门的团队支持甲的发展。此外,双方商量着为甲取了一个艺名,并约定如果双方解除合同,那么该艺名归乙。乙为甲在各个社交平台上开通了账号,约定如果双方解除合同,那么社交平台的账号归乙.
作者 赵虎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2年第3期48-49,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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