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销成为影视版权的主流运营模式。按照现有准则和制度规定,影视版权可以确认为流动资产体现其分销过程中的商品属性,也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体现其价值属性。由于准则制度的不统一,导致相关企业可以自由选择会计处理方法,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本文基于哪种方法更适用于分销模式下影视版权的会计处理开展理论与实务方面的双重研究,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97-101,共5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广州华商学院2018年校内科研项目“社群经济领域收入确认与计量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8HSXS07)
广州华商学院2020年质量工程项目:中级财务会计学(项目编号:HS2020ZLGC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