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1月生效的《巴黎协定》明确要求各缔约方2020年后提高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行动力度。其中,在新透明度框架下,各缔约方每两年要提交一次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并接受国际技术专家审评。尽管现阶段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明确区分,审评的形式和要求有差异,但可预见的是,对发展中国家透明度要求将逐渐加强,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内容和频次都将增加,同时将接受严格的国际审评。新要求对我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基础能力提出严峻挑战。
出处
《中外能源》
CAS
2022年第1期81-81,共1页
Sino-Global Ene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