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五”是租赁住宅集中建设期,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静安区完成12300套建设指标。集中新建类和存量非居住房屋转化类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占租赁住房建设量的80%。集中新建租赁住房居住品质较高,配套完善,但中心城区此类土地资源日渐稀缺;非居转化类租赁住房有效盘活存量闲置资源,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十三五”期间认定、管理上存在瑕疵。通过对上述两类租赁住宅规划、土地、建设中的实践和利弊分析,为“十四五”租赁住房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21年第35期55-60,共6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