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科学、完善、普适的乡村振兴评价体系,有利于明晰各级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实施的进程,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式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是伴随着参与式治理理论和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治绩效治理理论而产生的新型考核方式,它有助于确保农民的主体性、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可持续性、促进平等和赋权。参与式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谁来考核、怎么考核、何时考核、应用考核四个方面,在应用中需要妥善处理好投入与产出、短期与长期、信度与效度、他组织与自组织之间的关系。
出处
《领导科学论坛》
2022年第2期42-46,共5页
The Forum of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参与式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机制研究”(2021skx047)。